所屬欄目:核心期刊 更新日期:2025-04-29 03:04:05
一、正文
作者賜稿務請達到齊、清、定之要求,即正文、注釋、中英文標題、中英文內容提要、中英文關鍵詞均完整無缺,整齊清楚,系作者定稿。
(一)正文規范
1.文字。文稿請使用規范的現代語體文,一般情況下應使用規范的簡化字,以國務院2013年6月發布的《通用規范漢字表》為準。正文一般不直接出現外文,必要時以括注方式標示外文。外來學術術語、外籍人名、外國地名等,凡已有通行的中文翻譯、定名的,一律沿用原中文翻譯名稱;尚未確定中文涵義、名稱,或對原譯持異議的,可自擬合適的中文詞句或名稱,但第一次出現時需括注相應的外文單詞。
2.紀年。同一篇文稿的紀年應盡可能統一,不宜同時混用歷史紀年和公歷。有關清代及清代以前的文稿一般宜用歷史紀年。歷史年號第一次出現時(包括在圖、表和注釋中)應括注公歷,以后出現不必再括注公歷。1912—1949年之間既可用民國年號,也可用公歷,但不宜兩者混用。1949年10月1日之后統一用公歷。外國歷史年號第一次出現時應括注公歷。
3.標點符號。標點符號以2011年發布的新版國家標準《標點符號用法》(GB/T 15834—2011)為依據。
4.引文。征引中外文獻須謹慎核對,必須完整準確,不得斷章取義、誤解或歪曲原意。引用文獻應注意選擇最好的、信實的版本,《馬克思恩格斯全集》《列寧全集》等經典著作應使用最新版本。征引尚無中譯本的外文文獻,請譯成中文。譯文務須全面理解文意,慎重翻譯。直接引文應用雙引號。引文較長或為突出引文之重要性,可將引文另起一段,引文第一行起首空4格,第二行起每行之首空2格,并用楷體字與正文區別,前后不用雙引號,注釋號標在引文末尾。間接引文不用引號。
5.圖表。圖表均應居中,方向與正文一致。
(二)正文層次
文內分層或小節的序號數字順序依次是:一、二、三、四;(一)(二)(三)(四);1.2.3.4.;(1)(2)(3)(4)。
(三)內容提要和關鍵詞
“內容提要”不寫作“提要”“摘要”等等。“內容提要”四字不加引號或括號,用黑體字,后加冒號。內容提要字數以300—500字為宜,應以簡明扼要語言概括論文的基本內容和觀點,避免以主觀化語言對論文水平作自我評介或作脫離具體內容的解釋。內容提要一般不要分段、不要出現注釋或分層序號。標注關鍵詞是為了能使論文被迅速、準確地檢索到,應該準確表達論文的主題、內容信息,可以概括論文所涉及的一至多個領域,既可以從論文標題中提取,也可以從摘要或正文中選出,也可以標注論文所用的重要研究方法。“關鍵詞”三字不加引號或括號,用黑體字,后加冒號。關鍵詞一般在3—5個,相互之間空一格。英文內容提要寫作“Abstract”,后加冒號,字數以微軟文字處理軟件(WORD)工具中字數統計大致500字為宜。英文關鍵詞寫作“Keywords”,后加冒號,關鍵詞之間以逗號隔開。
(四)作者簡介
作者簡介以方括號[作者簡介]開頭,置于第一頁注釋之前。項目包括姓名、供職機構、職稱(在校生可標注為某某學校某某系碩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等)、地址(城市)、郵編;如愿公開郵箱,亦請提供。如作者需要注明兩個以上供職機構,請分別提供,機構之先后順序由作者自定。如有多位作者,亦請分別提供。
(五)項目來源和鳴謝
論文為基金項目時,應注明來源、類別、名稱、批準號等。項目名稱用引號標出,不用書名號。項目編號或批準號以括號括注在項目名稱之后。項目來源和鳴謝均以“*”標注在主標題(而不是副標題)末尾,置于作者簡介之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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